从改革精英到法政系 北京后改革研究所研究员 陈永苗 把历史王道的必然性请下神坛 对1911年民国奠基之后的历史,如果拿社会经济技术条件而言,可以相信是进化的,但是拿政治而言,是堕落的。五四精神之“科学”与“民主”,“科学”是进步的,“民主”是下堕的。 所以,这里可以清楚看到一个问题,启蒙运动之后,经济技术成为主导价值,而历史则按照这些作为精神标志,而不是古典时代和早期现代性的法政作为精神标志。当历史就是社会经济技术的历史,而掩盖法政,那么就是进步的。而如果历史就是法政史,你就发现,并不是进化的,而是循环的,从民主共和堕落到独裁寡头君主再到民主共和,西方的现代政治史就是这样,而中国的也是。不同的是,现代西方的一个轮回已经走完,而现代中国继续堕落中,在黎明前的黑夜。 相信历史进步,而让历史进程让支配中国人的生活意义体系,也就是其自然正当的生活方式来自历史主义,由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人物,来安排具体历史阶段中每一个中国人的一生的生活生命的秩序和目的,典型的例如民国的革命青年、自由派和1949年之后红卫兵、知识青年和改革派知识分子,那么这是一种属于必然性的,而不是“自由”。是古典历史王道的延续,而不是政治自由的。历史王道构不成自然正当的生活方式,例如说自发秩序如何都不是个人的行为方式。 历史王道构成一种“猥琐”的必然性。而且取消了一种高于历史王道的绝对价值。例如1948——1949国共替代,对共产党的希望,就好像一个大年龄的女子,两个都不是好的选择,找一个嘴巴舔的。希望以后能好好过日子。国共替代并不是真理,如果人民忍耐一下,别与国民党离婚,是不是日子更好。过了几十年,受尽委屈,作派还如女人,还相信甜言蜜语,而要拿刀杀黄连婆,有了二奶资本家。 暴力革命,是当时没有其他的出路的选择。被迫的选择,狭路还是狭路,是不得不的,不应该转为赞美的英雄诗歌。意图上的康庄大道,最强烈的渴望,并不把现实中的狭路,变为康庄大道。 意图美好的,就等于一定能够实现。只有可以制度化,可以道成肉身,方是康庄大道。一定要实现的权力意志,被等于一定能实现。能不能,被等于应该不应该,不得不被等于大有希望。 就政改而言,北洋军阀异常尊重宪法,国民党民主无量,独裁无胆,适合于改良,却被道德革命主义者,活生生地糟蹋调。这些人,才不管你距离民主有多远,哪一条路才合适。反正与理想途径有差距,就否定,也不管现实距离理想很近可以改良。所以蒋介石在日记里,一个劲埋怨胡适罗隆基这些人,书生误国。 而当下独裁胆大如斗,政改一步也不放松,而同样门派衣钵的这些人,却强迫别人咸与改良。不参与改良就是乱臣贼子。民国那些人傻归傻,但是政治道德品质还成,还秉承道统高于政统,现在的已经只是忠臣,口头上的反对,心里头的屈服。 历史问题,是现代生存经验之中心问题。在施特劳斯看来,现代性危机,以一种及其有害的道德相对主义的形式呈现出来,而这种道德相对主义,是由历史感所产生,由于历史感,被历史阶段所囚禁的人们,不再知道什么是好歹善恶,不知道什么是正确错误。在终极目的和现实手段中间,是一种政治浪漫,是一种美学,一种审美。原初什么是好的,最好的社会秩序问题,已经被谋杀干净。就象一只在大海上漂流的船舶,失去了船长,只有无头苍蝇乱飞的水手们。 渐进改革派,尤其是官方媒体中自由派,还是新权威主义,就是这种道德相对主义的病病菌载体。改革的微小进步,如果是用喊“好”去表扬。不敢坏事,说良心话,也表扬。不贪污,也表扬。从小恶,到道德上的任何进展,都是好,那么道德伦理,就是360度内任何角度都可以成了,小恶“好”,往下延伸同样还行,大恶与大大恶比较,还是“好”的。这就是道德相对主义。 跪趴在污泥地上,任何微小的进步,都高山仰止。通过这样的启蒙,把民众良知的脊梁骨弄断了,变为父母官和知识分子的应声虫。这样的就道德相对主义,就把中国置于永恒的人类文明底线以下。把美好的,曾经很接近的文明底线,永远抛出地平线以外。 渐进改革派,尤其是官方媒体中自由派,被专制驱赶没有空间,被市场经济和资本收留。过去专制是他的主子,对专制感恩戴德,唱出一首首赞美诗,如今找到了新主子,被资本所拘役。不管是对专制还是资本的感恩戴德,都构成一种历史必然性,他们离不开救世主,唱出一首首赞美诗。 暴力赞美诗 进化论体现出来的历史王道,赞美的英雄诗歌,是一种奴隶的感激之情,而不是英雄的。也就是说,对一种“猥琐”的必然性,加以赞美。这种英雄诗歌注定是悲剧。 猥琐的必然性,并不是政治自由的,赞美诗化,只刺激了强大的理想,而没有对任何手段进行限制,没有自觉。 当然手段的卑劣并不能证明理想的卑劣。只有简单的理想,而没有一套体系,很容易出问题。有理想和实质正义,还要有程序正义。只有理想,最无耻的,甚至与理想最敌对的手段都可以出来,这样理想就不在场了,消失了。以正义发动了革命,结果得到的只有非正义。 理想和实质正义在程序正义的阳光之下,晒成了鱼干,虽然味道不如原来鲜美,但是可以长期保存。而拘泥于理想的高蹈,而对其效果和行动,无思考,相当于放在黑暗潮湿的地方,就霉烂了。 丁玲说,服从必然性是一种自由。暴力革命就是是被迫的,但是赞美诗化,绝对造成不必要的血腥。暴力是一种必要的恶,不得不使用它,而且必须防范他,让其危害性最小。而奴隶的感激之情或者反抗伦理,并没有这种自觉。所以近代革命,是一种敌基督,是奴隶的反抗,却没有把基督高贵的英雄灵魂引进来。只有奴隶,才为“猥琐”的必然性所屈服,才赞美必然性,才偶像崇拜。对内战,寄托给与希望。对一种任性的,不可控制的东西,寄托希望,仅仅是奴隶伦理,不是来自天堂的福音,反而具有死亡气息。 必须把暴力当作不得不的恶,而不能当作启示录般的一个期待。从毛泽东早年改良,到进入“以暴制暴”的必要性,再到晚年暴力美学(神学)。实际上暴力美学(神学),是一次谎言,并不是其政治意图,是用于号召的。 战争、暴力、革命虽然对历史进行塑造,具有万物之父的能量,可是对这些的赞美和订礼膜拜,是饥渴的奴隶伦理,而不是强大的主人伦理。这是一种绝望而渴望的美学(神学)。而强大的主人伦理,则要给战争、暴力、革命立法,给予约束性,凌驾于这些狂暴的任性的力量之上。即使他们有命运之神的伟大力量,那么也要把他们当作女人加以征服,而不是屈从于他们的肆意。奴隶伦理是阴性的,猥琐的,而主人伦理是强大的,健康的。 “以暴制暴”的必要性,不能用于美化国共内战的正当性。就民国内战历史而言,社会主义的正当性,并不能说明暴力革命是正当的,还有其他路子可以走,例如议会道路。 暴力革命的能量来源,并不来自社会主义的正当性,而是来自下层知识分子抢天下的雄心,来自于社会阶层变动,底层精英上升替代的渴望。今天为民众所深深信仰的社会主义,与暴力革命可以区分开来,暴力革命并不为民众所信仰,但为从政权中失败者的左派所信仰。如果民国提了议会选举和民主机制,可以吸纳下层知识分子和底层精英,给予一定的政治上升空间,就平息了他们的愤怒,然后再实行社会主义,例如土改,那么长达几十年的国共内战就避免了。有野心的人,就落空了。 在台湾的土改和民主化的路子,可以证明,实际上正是下层知识分子抢天下的雄心和底层精英的渴望,败坏了中华民族的前途。他们用自己的身体渴望和疼痛象征了整个民族的身体,用个人欲望代替了民众的真理,所以1949年之后的历史,其真相就是谎言如花似玉下面的分赃会。根本是一种丛林法则,掌权者通吃,高兴时分一点残羹冷之给人民。造成人民要活好,就要抢权。 我们今天可以论证将来的暴力正当性,但是绝对不能用这种论证,来为国共内战暴力革命的正当性美化,感恩戴德。这是一种历史道义必然性,不来自一种超越的绝对的真理。 对必然性感恩戴德的,是奴隶。那么宣扬对社会主义和暴力革命的感恩戴德,包括新旧左派,都是奴隶。不是追求自由,而是追求替换主子。这是托克威尔说的,放在新旧左派身上,都非常合适。 至少宣布这个革命是一次已经失败,从源头上就是可疑的,是一次吃掉目标的革命,这一点问题都没有。国共内战暴力革命的正当性,想用来威逼看起来与当初革命理想越行越远的现在政府,也是不用考虑的。 即使社会主义的正当性,必然推出暴力革命,那么还是必然站在这样的尺度上来:必然性并不是自由。也就是说暴力革命的历史,虽然终极彼岸有着政治自由价值,但是此岸,都是一种“自然状态”。这种自然状态,是战争中“人这种动物”造成的。也就是说,作为社会性动物,社会化的动物性,在革命中放纵欲望,渴望,其革命理由,并不是由正义价值来支持,而是由动物性渴望来支撑。虽然可以说这种渴望是专制政治的产品,但是这种受害感不是正义价值。 受害感进一步升华,理性化,可以抵达正义价值。还是必须看到,底层知识分子与民众的欲望,渴望是不同的,底层知识分子的,他们是自我满足和灵魂不朽价值,以及顺便为了荣誉、地位,女人。荣誉、地位,女人是其自我满足和灵魂不朽价值的道具。而民众基本为了生存,给他们分一块土地,就批地皮点回家,然后去抛头颅沙热血。 受难赞美诗 改革精英,觉得自己是为中国的前途而受苦,或者通过受难,洗净了在1949年猪圈的沉沦和罪恶。他们身上都没有看到改革精英,如李慎之等“三头真”(还有一头留在民国,李慎之滑不留手,把住头发,白自己弄出猪圈,起支撑点就是民国的记忆。民国于1949年的比较。作为社会想象物,可以保留其新中元气)有哪吒者剔骨还肉般果决的心理历程。改革精英基本不认为自己曾经是共犯,后来自己洗白。这种洗白是不坑不声的,沉默的。或许他们在林彪掉下飞机那个时刻,连同他们上山下乡受难的青春,一样埋葬了沉沦和罪恶。 也就是说,不仅他们受难,而且他们没有参加革命,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如同李慎之那样叛变过。所以对于1949年猪圈,他们是受害者,而不是帮凶。不仅他们,连在他们之前的受迫害的老右派,也大致如此心路历程。这些老右派,深陷1949年猪圈,身在曹营心在汉,承认了天命和“新的时间开始了”,即使他们反对文革,暴政,心中怀着政治自由,心里惦念1956年之前的新民主主义,赞美改革,但是却和文革一起构成1949年风月宝鉴的两个面。 难道没看得出来,投降并且受难,储安平的政治选择就是一种错误么。作为一个强大的秩序,1949年是对立的两个面构成的,一方对一方的反对,甚至展开内战,都是对1949年猪圈秩序地维护。 不管是四五一代受难的青春,还是受迫害的老右派的政治前途,因为受难,凸现了他们代表着1949年之后沉沦之中的政治自由的挣扎。这是希冀,合理的必然是要存在,也是前途所在。右派确实具有超越于具体历史阶段和历史主义的维度。 这个维度,并不在受难和受迫害,而是其后的思考和生活。维度更来自于生命本身的自由性,来自民国的自由记忆。所以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生命本身的自由性与民国的自由记忆,是可以融为一体的,也就是说。民国不仅在台湾存在,实现民主化,而且也在中国右派的身上潜藏着挣扎着生长着。 但是,我必须毫不留情地指责,一种不假思索的心理记忆:受难就是希冀,就是中华民族的前途,受难就是民主宪政的标记。正如孩子的出生,要经过阵痛,但绝不是阵痛诞生了孩子。 这样心理记忆,有着晚清的民主运动人士抗争而受难的神话历史,有着反抗国民党威权的,延续到1949年之后民族资产阶级和储安平等大右派的迫害,达到后来大小右派,再到文革的右派(改革精英),一连串历史记忆,把受难钉在自有十字架上,然后这把自己抬到历史的制高点,构成一种绑架,对社会想象的绑架。不管是曾经的专制者,还是被改革右派看成专制者同盟军的民众(其实迫害他们,是知识分子),受难把自己送上道德高峰,然后把对方打入地狱低谷。 而且把自己送上道德高峰,必须来自民众和社会的赞扬,高度认同甚至需要对方的认罪。说是绑架,是利用了过去的历史资源和道义压力,进行绑架。 为了他人去受苦,再次表示一种寻求道德真理并渴望个人之善,同时坚信这种个人之善,只有在为别人受难中才能获得。保护弱者所获得愤怒感和正义感,是它内在的深层的心理需求得到了满足。这样的,激起的是道德愤怒,道德愤怒带有任性,无法约束,具有破坏,甚至形成大规模血腥。 从过去的革命青年受难,到前改革时代资本家和知识分子受难,这些受难都成为他们在新时代中的翻身做主人的资本。没有受难的民众和受难者之间,形成政治等级和财富等级。改革时代的财富精英和知识精英,处在与文革理想的冲突之中,这种冲突很大部分被假想为曾经的受难者和加害人之间的,而受难者就是利用受难,在道德上,在话语权上,迫使后者处于不利地位,迫使后者进行心理赔偿,觉得有亏欠,如此奠定受难者的崇高地位。 没有人改造过去的历史时间,我在此无意批判过去的巨大精神洪流,只是觉得应该予以终结了。这样的做法致力于这样一个目的:否定一种治乱循环的道德革命,它不是一种保守主义的革命。也就是说,我希望有一个革命的精神权威或正当性依据的新生,这样的革命的精神权威或正当性依据,可以给中国带来民主宪政,而不是专制的延续。不能再来自受难。 如同1949年显示,新政体的建立,依赖于过去革命运动的建制化,那么革命的精神权威的政治品质,将决定新政体的政治品质。军事专制的革命精神权威,建立肯定是专制政体。例如华盛顿那样的圣贤,在建国后还是有不少专制的举动。 所以在论证新的革命精神权威和正当性依据之前,首先必须面对一个问题,我们将塑造如何的政体和国家,我们自己革命的精神权威是否适宜。我们将塑造如何的政体和国家,是美国立宪先贤首先给自己第一个问题。华盛顿在任命为总司令之后,还是有来自大陆会议碍手碍脚的约束。当然他们有行动而没有理论自觉。 我必须指出,受难形成的精神权威,根本无助于对自己的约束。且不说,他们需要摆脱约束,来获得特权以补偿过去受难的损失。即使它们很高尚到这点想法都没有,那么他们对这一点,也没有理性的考虑,没有甚至必要的制度约束,从而放纵自己成为潜规则,慢慢地杀害了革命的目标,甚至上升为法律,来保障特权。这个正是1949年之后,在革命理想层面,如何腐败堕落的过程。实际上根子来自受难的精神权威,这样的问题是他们的死角和盲点。这对于革命来说,一开始就在美好在埋伏了邪恶、死亡的种子。 受难形成的道德高标,掩藏着对权力的向往,而对权力的向往是领袖获得地位的必要因素。所以需要的,并不是取消权力的向往,而是避免这种掩盖,揭开他们心中以独裁方式统治他人的内心欲望,进行约束。 邪恶是施特劳斯在其着作中数度提及的主题,每当他提到时,上下文的讨论总是在警告不要对政治有过激的道德期待。他说(引用柏拉图):「『邪恶的终止』总有来临之日,这是逆天的想法。」(CM 127)邪恶是人心的永存性质,政治家的工作不是要试着根除造成邪恶的原因,这会需要跟人性永远作战下去,而是要去减缓邪恶所能造成的最坏结果。 圣人般的道德,好像会带来希望和出路。清廉,就好像能把国家治理好。当然,清官意识,包含着这样一个伟大的真理,权力是最大的公害,滥用权力就最可怕的,只要不滥用就好。这是施特劳斯说的,关于对权力进行制约的古老政治智慧的另外一种表达 一个良好的政体,必然是将统治集团至于比较尴尬位置的政体,是惶惶不可终日的,准黑社会的。绝对不能神化。其正当性系数,是可以被容忍程度,而不是赞美程度。在例外紧急状态的时,被高度容忍,日常状态,就动不动就要取消他的样子。 公民不能屈从于政府,对命令是一种配合,是一种对必要的恶的妥协,而不是服从。对暴力也是一样,必须当成必要的恶,关进笼子,不能给他编织五彩锦衣,而要给它紧箍咒,用它,更要防范它。 王阳明说,颇山中贼易,破心中贼。最可怕是作为精英自身的盲点。改革精英不管有没有加入共产党,都是精神上的共产党员,都是潜在的红卫兵。 不尊重法律的儒家士大夫,及其现代继承人启蒙系一样,他们以替天行道的身法,把自己凌驾在政体之上,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批判是完善,而不是摧毁。例如民国国民党颁布了一个人身权保护法令,没有规定具体权利。浅薄而著名的公共知识分子胡适,并不是利用他自己混到的精神权威去作阐释,去作补充,而是以另立"中央"姿态,指责它。还有他的弟子,著名的英美宪政码头搬运工人罗隆基博士,更是搬来英美宪法规定,全盘推倒重来样子气势汹汹。搞不清楚这些人是如何英美自由主义的,英国一个大宪章,就是通过神化它,并且阐释补充出来的。启蒙系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现有的专制政体比较微妙,一方面依赖于把自由道德化的启蒙系,因为它的政体就是启蒙系搞出来精神的建制化,另一方面也担心启蒙系另立"中央"姿态指责它。例如和鲁迅心有灵犀的毛泽东说了,1949年之后如果鲁迅活着要继续写,那样让他呆在监狱里面写。 所以,如何一开始就塑造革命精神权威,给革命立法,成为新时代的主要使命。这个使命,甚至比推翻专制更难,更加长远。如果无法取得这个问题的进展,宁可维持现有体制。塑造革命精神权威,给革命立法,未雨绸缪,才有可能有好的政体。 道德革命,致力于发动民众的道德愤怒,只有意图伦理,只阐述美好,而没有思考,把行动放在黑暗中而发霉,里面种下癌症。自己致力于新的道德秩序,宣布现存秩序不道德,将一种道德当作,而不是个人利益当作革命的基础。而运动改变了这个历史道德洪流,把个人利益当作革命的基础,对以往的道德革命,进行价值重估。 对暴力的道德批判,会造成对暴力革命毫无准备,野草丛生。道德革命与法律革命,后者让道德革命的愤怒,获得成熟理性。作为革命家毛泽东,或许反对这一点,但是今天,我们通过运动,相信可以获得。我们已经有能力,从那个受难的道德洪流走出来。能够自我约束的基督徒和法政系,把这种自我约束当作本能的人,是士大夫合适的替代者。 民国代清的法政遗产,例如司法改革与留学的法政系,奠定了民国的政权根基。如今又回到清末,司法改革与法政系兴起。这是一个封闭的循环,清末到民国,再到新清末,朝代更替的迹象喷薄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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